收費停車將導致違停?!

到底是收費的停車格容易有車位?還是免費的停車格容易有車位?󠀠

最近南投縣即將施行路邊停車收費制度,前不久新聞預告這項制度時,網路上有這樣的說法,「停車要收費,這樣做是要逼著大家去違停嗎」󠀠

老實說,以陳律的生活經驗來看,免費的停車格反而比較不容易有車位,什麼報廢車輛、卡滿灰塵的車輛都可以長久占用,更不用講那種,爸爸前腳剛把汽車開車,媽媽後腳就騎著機車補上繼續占位的情形。反之,收費停車格既然要收費,沒有需要的人應該也不想停。󠀠

當然,如果只是單純不想付停車費而違停,那又是另一回事。󠀠

違停除了行政責任(即警察開單)外,運氣不好更會有刑事、民事責任。以幾個近年來刑事判決為例,被告因為違停,導致用路人與他人發生交通事故而死亡時,違停的被告都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3月到5月不等的刑度(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1年度交上訴字第663號、南投地院109年度交訴字第25號、臺北地院111年度審交簡字第356號),而且,即使入監執行或被易科罰金,也還要負擔民事賠償責任。󠀠

為了省幾十元去冒著判刑、賠償的風險,更不用講跑地檢署法院的煎熬,一來一往真的有賺到嗎?󠀠

#違規停車
#過失致死
#陳豐勳律師